商业秘密侵犯的行为要点有哪些?
宣城律师事务所
2025-06-04
商业秘密侵犯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个要点:首先是非法获取,即未经商业秘密权利人许可,擅自通过拍摄、窃取、购买等手段获得他人的商业秘密。其次是不正当披露,比如将自己知悉的商业秘密泄露给其他竞争对手或公开。第三是不正当使用,以不正当手段获取的商业秘密进行生产经营活动,或者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将商业秘密用于自己的商业行为中。此外,还包括诱导、帮助或引诱他人违反保密义务,披露或使用商业秘密。这些行为不仅损害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,也扰乱了市场的公平竞争。法律依据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》第10条和第11条的规定:第10条第一款明确指出,经营者不得通过给予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等不正当手段,获取对方的商业秘密。第二款则说明,经营者可以通过合理途径,如技术协作、被接收单位的合并或者从公开发布的信息中获取商业秘密,这种情况下不视为侵犯商业秘密。第11条第一款规定,不具备合法权利的情况下,任何个人或组织不得实施非法拍摄、窃取、购买等行为来获取他人的商业秘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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