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司债务离婚处理办法
宣城律师事务所
2025-04-25
在处理公司债务与离婚问题时,需注意以下几点:首先,区分公司债务和个人债务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116条,法人以其全部财产承担民事责任,但自然人股东的责任以其出资额为限。因此,公司债务原则上应由公司清偿,不直接成为个人债务。但若一方配偶在公司中有实际经营行为,并且存在恶意透支、抽逃资金等行为,可能会被认定为需承担连带责任。其次,在离婚时,夫妻共同财产中的债务应根据《民法典》第574条,按比例分配或约定清偿方式。若公司存在债务,可协商由哪一方继续经营或负责清偿。最后,如遇公司无法清偿债务情况,可依据《企业破产法》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。法律依据: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6条:法人以其全部财产承担民事责任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74条: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为:一方婚前所得;婚内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;婚内夫妻共同所有的其他财产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条:本法适用于企业法人以外的其他组织和个人经营企业的破产。
下一篇:暂无 了